据英国《每日邮报》11月15日报道,由于近两年来英国犯罪人数激增,监狱过度拥挤,英国政府实施“夜间开放”政策,杀人犯和强奸犯甚至破例允许在监禁期间回家过夜。在过去两年期间,英国犯人在政府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利回自己家睡觉,表现优秀的罪犯还可以获得减刑100天的优待,这是英国政府对监狱人满为患的情况而做出的一种不得以的措施。
据报道,自2008年以来,英国犯罪率持续激增,蹲监狱人数有节节上升的趋势,在短短两年时间内(08至09年)上升了200%。不过“夜间开放”政策只提供给刑期只剩2年的D类犯人。在许多情况下,杀人犯和强奸犯刑期快满时才享受“夜间开放”政策的待遇。据悉,2005年11月,在监狱人满为患的危机出现时,这一政策只是监狱工作人员悄悄地在执行,从2007年后开始就变得公开了。
“夜间开放”政策一般指的是通宵放行,通常仅限于4天,但在某些情况下,比如囚犯在为社区服务工作,就可持续4个星期,如果他们在刑期快满时,还可外出做志愿工作。数据显示,2006年,有3813名罪犯被允许回家过夜。2008年,有11599名罪犯得到“夜间开放”待遇,这一数字在两年内增加了204%。 另据调查,在上周末,英格兰和威尔士监狱的床位有99%都被占满了,监狱人口自2009年1月以来增加了771人,总计达到84522人。
英国保守党司法部门发言人多米尼·葛立说:夜间开放政策的目的是让一些罪犯回家过夜,以便帮助他们开始融入社会,过好过渡期。政府这样做,绝不会仅仅因为牢房不足而实施这一政策。
但有批评人士指出,政府的不称职管理才使监狱的人数重新回到了高点。英国纳税人联盟表示,让囚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享受居家过夜是“不能接受的”,尤其对那些犯罪的受害者而言更是如此。
按照“夜间开放”政策,英国监狱中的C类囚犯有资格申请,但是A类和B类囚犯则认为是不适合的,按照规定,申请人每月可以有大约4天的居家过夜时间,对于那些将要完成刑期的犯人来说,实际上许多人可以获得18天的时间。
英国监狱发言人表示:“我们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公众,我们已经取得了自2000年到2007年犯人重新犯罪率下降了百分之二十的成绩。”观察人士认为,即使犯人获准离开监狱,但是对他们进行跟踪以及给予一定约束是有必要的,这样可以更好保护公民的权益。数据显示,2008年,有31100位犯人获得释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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